企业参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证券业务,应当首先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(或展示)。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根据不同的企业性质、服务需求和条件等,为企业挂牌(展示)设立了三个板块,即标准板、成长板和展示板。
符合标准板挂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,经推荐机构推荐,可挂牌标准板,并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,可在中心发行股票和可转债,相关证券可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转让,可参加中心提供的各项培训、投融资路演等活动。标准板挂牌公司需接受持续督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符合成长板挂牌条件的公司,经推荐机构推荐,可挂牌成长板,其股权转让意向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发布,可参加中心提供的各项培训、投融资路演等活动。成长板挂牌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非挂牌公司可自主向中心申请成为展示板企业,通过中心平台展示企业信息,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,可参加中心提供的各项培训、投融资路演等活动,中心优先辅导展示企业成为挂牌公司。
除按照参与身份不同划分为标准板、成长板挂牌企业和展示板企业外,根据企业的质地不同,中心对挂牌企业,进一步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二个层次,方便投资者选择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