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展示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企业申请在本中心展示信息,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依法设立,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证照;
(二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工作人员;
(三)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;
(四)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。